据四川省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8月1日,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资料图片) 文件提出,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40万、80万和120万元的奖补。 同时,该区将全力支持房地产企业组织专门工作力量赴三区(经开区、雨城区、名山区,下同)外开展城市营销,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三区外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给予2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由经开区财政承担,不可叠加享受。 雅安市还将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三区在外工作人员等群体购买商品房的团购活动,开发企业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两类人员给予支持:一是,在经开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二是,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颁布以来,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人员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同时,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经开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补贴;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业、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不含车位、车库)的人员,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住宅、住宅兼商业、商业兼住宅等)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余款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上一季度无工程款支付拖欠投诉和民工工资拖欠投诉的开发项目,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时,允许使用监管账户里的全部资金用于本地在建项目建设。排查认定的涉险房地产项目不在此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内。 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建设用地,办理相关许可后可按照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开发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及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可先行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期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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